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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不懂互联网的“IT狂人”

发表时间:2007-11-20 8:11:18  ( 双击自动滚屏 )

尽管今天的马云已经是互联网大亨,但他对互联网的技术依旧不太懂。马云曾在多个场合公开表白,“我不懂互联网。”但是他对互联网的理解却比谁都深刻。很多人刚刚接触互联网思考的是背后的技术问题,而马云却想的是商业模式问题。 

  和其他互联网精英不一样,马云的构想和当时所有的电子商务不同——他不做15%大企业的生意,只做85%中小企业的生意。他清楚地意识到,大企业有专门信息渠道和
道和巨额广告费,小企业却什么都没有,它们才是最需要互联网的人。

  在获得高盛等投资商500万美元投资后,2000年1月,软银孙正义又向阿里巴巴投资2000万美元。同年,马云登上《福布斯》杂志的封面,杂志对马云的评语是:有着拿破仑一样的身材,更有拿破仑一样的伟大志向!很快,马云和阿里巴巴在欧美名声大噪,来自国外的点击率和会员陡增。阿里巴巴也在这一年被选为全球最佳B2B网站之一。

  2002年底,短信业务、网游业务显现出巨大的盈利空间时,马云却仍然初衷不改,坚持他的电子商务路线;2003年,创建淘宝网,正式进军C2C;2003年10月,阿里巴巴网上支付平台——支付宝投入使用,为网上交易进一步提供了信用保障;2005年8月,阿里巴巴全面收购雅虎中国的所有资产,包括雅虎门户、雅虎一搜、雅虎IM(即时通讯)、3721,以及雅虎在一拍网上所有的资产,雅虎则以近10亿美元获得阿里巴巴40%的股权。

  马云曾经这样描绘他理想中的电子商务世界:“雅虎利用自己的内容去影响用户的消费倾向和习惯,然后有了需求之后的用户就可以在淘宝上交易,而他们的货源可以从阿里巴巴上获得。搜索是这些用户通向淘宝和阿里巴巴的通路,而支付宝则是一切交易的支付平台。” (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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