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中国企业服务网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场分析 | 展会信息 | 厂商动态 | 技术应用 | 经营之道 | 金融财经 | 企业展台  |  服务频道 

你的位置:首页>>展会信息>>第四届南京软博会9月举办


第四届南京软博会9月举办

发表时间:2008-6-5 8:53:44  ( 双击自动滚屏 )

     作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南京建设“中国软件名城”正全面提速。本网记者从今天(4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在05、06、07年连续三届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博览会取得丰硕成果的基础上,第四届南京软博会定于2008年9月23日至25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即日起筹备工作全面启动。

  中国互联网大会首度离京来宁

  据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施卫国介绍,围绕“软件外包与数字城市”这一主题,有五场主题活动将在第四届软博会期间举办。一是组委会主办的“软件外包与数字城市”主题论坛,将重点邀请国内外科技城市、国内“数字城市”试点城市、著名软件外包企业代表、专家等出席论坛,发表演讲;二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与日本信息服务产业协会合作举办的“第十二届中日信息服务产业恳谈会”;三是组委会主办、欧美外包世界、国际外包专业协会、中国外包世界香港有限公司承办的
“欧美信息服务外包洽谈大会及展示会”;四是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的“2008中国互联网大会”,施卫国透露,“2008中国互联网大会”是中国互联网大会首度在南京举办,也是互联网大会首次在北京之外的城市举办,届时业内的不少“明星大腕”将亮相南京,共商互联网业界风云;五是美国第三道门(Third Door)传媒和赢时代传媒合作主办的2008全球搜索引擎大会。

  同时,本届软博会还将以“少而精、层次高、影响大、效果好”为原则,突出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品牌化特色,举办一系列专场活动。主要有符合本届展会主题的高层论坛,服务外包洽谈,软件新品推介,人才培训与知识产权保护,南京市软件产业“两园多基地”按照各自的产业特征举办的相关活动,国家有关部委、行业协会、省有关承办单位、中介机构等在软博会期间举办相关专题活动,由市政府举办的重大项目签约仪式及相关颁奖活动,由软博会组委会组织的“南京软博会人气软件奖”评选,由省、市软件协会、相关院校或中介机构联合举办的游戏、动漫、竞技软件体验及评奖活动,Cosplay真人模仿秀等。

  第四届软博会将在新的展馆举行

  第四届软博会将在南京河西即将落成的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行,这将是该中心建成后的第一个大型综合性展会,也是软博会在成功举办三届以后首次在新的展馆举行。

  本届软博会在展位布局上,包括中心展区、专业展区和休闲洽谈区三个部分。中心展区突出反映江苏省及南京市软件产业的发展水平、优越的投资环境。专业展区约12000平方米,预设标准层位700个,按照国际组团展区、数字城市组团展区、软件行业分类展区进行布局,拟设立软件外包专区、电力自动化软件专区、通讯软件专区、IC设计产业专区、游戏动漫娱乐软件专区等,广泛邀请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参展,全面展示国内外软件业新产品、新技术,突出展示信息技术在各行业中的广泛应用成果。其中,数字城市组团展区是本届软博会特别设立的展区,将重点邀请全国“数字城市”试点城市组团参展,所呈现的将不再是单一的软件技术和产品,而是信息化技术带来的全新的数字化生活与管理理念和并不遥远的数字化城市的美好未来。休闲洽谈区主要为参展商与国内外软件业配套开发商、经销商、研发机构及行业用户参观交流洽谈创造环境,提供现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组委会展务服务等,体现展会高水平办会条件和高品质配套服务功能。

  即日起筹备工作全面启动

  本届软博会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南京市人民政府和江苏省信息产业厅、科技厅、版权局、贸促会联合承办。为确保第四届软博会的成功召开,组委会早在去年第三届软博会结束后就启动了各项准备工作,即日起进入筹备全面启动阶段。

  据悉,国内方面已邀请到部分重点软件企业、政府机构,以及金融证券、电力、电信、教育、体育、石油化工、汽车行业、动漫制作等行业用户代表。其中,大连、青岛等国内软件重点城市已申请组团参展;国外方面已初步确定以色列、加拿大、英国等国软件企业代表将组团参展参会,日本、欧美的外包企业、互联网企业及机构参会展示行业最新技术产品、开展项目对接;国内外有关软件人才培训机构和软件服务中介机构代表也将参展参会。软件产业“两园多基地”也已全面行动起来,招商洽谈工作进展顺利,其他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积极推进。【龙虎网】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站内信息搜索

关键字:



    

  v 相关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暂无回复

  v 发表评论
   姓名:   v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v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v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v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v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评论内容:

     


关于我们 | 域名注册 | 虚拟主机 | 企业邮局 | 网站建设 | 网上推广 | 客户留言 | 网站地图
  中国企业服务网 © 2007-2008
技术支持:东莞市宏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