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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电邮泄密案开庭,百度提供链接公开私人邮件遭百万索赔

发表时间:2007-12-8 8:50:49  ( 双击自动滚屏 )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5日电 (记者 朱立毅) 被称为海外上市"最牛中国股"的百度(BIDU-US)日前惹上官司。因发现自己的私人电子邮件内容竟能通过百度搜索被公开查阅,杭州一名律师将百度公司和电子邮件服务商告上了法庭,索赔百万余元。

  此案原先郭力诉称,2006年8月11日,他在偶然间发现通过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搜索引擎搜索"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郭力"字样或接收邮件的邮箱名,可以找到自己一个月前发出的私人邮件,利用"百度快照",竟然还能看到这封邮件所带附件的全文。

  随后,郭力向百度公司和电子邮件服务商反映了这个情况,要求查明原因,并删除相关链接和内容。几天后,电子邮件服务商答复称,由于公司的邮件服务器缓存被百度的搜索程序"非法搜索",致使郭力的邮件内容被链接并公开。邮件服务商的回复还承诺,将与百度联系,删除已经被搜索到的邮件内容。

  此后经郭力多次交涉,邮件服务
商于9月11日答复称,"经过我们与百度的协商……百度已经把页面上的信件内容全部删除了"。郭力认为,公民使用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邮件服务商没有依法确保电子邮件服务器的安全性导致自己发送的电子邮件内容被搜索,而百度非法对用户私人电子邮件内容提供链接并予以公开。

  郭力认为,两名被告侵害其通信秘密权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为此要求对方在其各自网站首页连续30天刊登致歉声明,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郭力还认为,基于自己对电子邮件附件内容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两名被告还应就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向自己赔礼道歉。

  此前的今年年初,郭力曾就私人邮件被公开一事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但百度公司和邮件服务商对案件的管辖提出质疑,后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案件被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郭力在杭州告诉记者,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于12月7日上午开庭审理。

  新京报讯 认为自己的电子邮件被百度搜索公开,并在网上“晒”了30天,杭州律师郭力起诉电子邮件服务商和百度公司,称自己的通信秘密权被侵犯,索赔百万余元。昨天,全国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用户求职邮件成公开信

  杭州律师郭力昨日上午独自坐在了原告席上。他起诉称,去年7月19日,他使用在北京万网志成科技公司注册的电子邮箱,给杭州一家律所发送求职信邮件。

  同年8月11日,他偶然通过百度搜索自己的律所名称和姓名,没想到却发现了该邮件附件标题的链接,任意用户都可以查阅自己的那封求职信,邮件直到去年9月11日才被删除,在网上留了30天。

  郭力说,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北京万网作为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没有依法确保安全性,百度公司非法对用户私人电子邮件内容提供链接并予以公开,两被告侵犯了他的通信秘密权。

  他要求两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余元、精神损失100万元。

  服务商与百度互相指责

  邮件服务商———北京万网公司代理人称,公司对邮件的安全保护符合行业惯例,邮件泄露是因为百度的非法搜索。

  百度公司代理人宋哲表示,因为时间过长,百度公司现在无法确定郭力的邮件是如何抓取的,但北京万网对邮件的保护力度不够。他表示,事发时,已经有更高的加密技术,但万网并没有采用。

  万网公司的代理人则反击称,网络安全是相对的,公司现在增加加密技术,并不证明之前的技术不安全,而且以后肯定还需要更新的加密技术。

  网上秘密权待商榷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认为,如果排除是郭力本人泄露邮件,那他的通信秘密权就是受到了侵犯,但是网上的通信秘密权是否与普通信件的通信秘密权等同,值得商榷。

  佟强说,网络是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百度搜索是通过软件自动完成的,是否适合值得商榷,目前的法律不可能规定得特别详细,在解释现在的法律上,过宽或者过严可能都不合适,所以处理网络的侵权应该比较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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